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99号。学校始建于1962年,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现有58个教学班,3300余名学生。班班配置了投影仪,学校设施齐全,物、化、生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合唱教室、舞蹈室、健美操室、公开课教室、大报告厅等都可供学生使用。
多年来,学校在办学中坚持依法治校,实施民主管理;坚持以德立校,培养优秀人才;坚持人才强校,打造一流队伍;坚持质量兴校,规范教学行为;坚持文化塑校,提升学校品位。高效的教育管理,使学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中考成绩始终名列沈阳市前茅。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初中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 、“全国学校文化建设金奖” 、“省文明学校标兵” 、“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省文明单位” 、“省文明学校” 、“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 “省普九工作先进单位” 、“省青少年普法示范基地”、“省双语教学示范学校” 、“省社会信誉学校” 、 “省家长学校实验校” 、“省校园环境艺术化工程先进学校” 等荣誉称号。
四三中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区43中学,您可以坐车到宁山路延河街、延河街岐山路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329路、163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得劲儿创意餐吧、鑫鑫爆肚馆、布莱克咖啡、食韵家饺子小馆等;四三中学 电话:%u0030%u0032%u0034-%u0038%u0036%u0032%u0034%u0032%u0037%u0033%u0037
43中学现有教职工194人,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71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办学特色鲜明、已成为社会知名度高的现代化学校的典范。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遵循“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的思路,以“追求卓越,弘毅致强”的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发展办学特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 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以上是43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一条。
二、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以上是43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二条。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以上是43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三条。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2011年中考被省实验中学录取59人, 被二中录取26人; 被育才录取4人; 被20中录取21人;被120中录取104人;被11中录取99人,省重点合计521人。
2012年考入省实验和二中共计70人。
2013年考入省实验和二中共计59人。
2014年考入省实验和二中共计85人。
百鸟公园(地铁站)((在建)10号线)
距离:87米
地址:宁山西路7号书香人家停车场(出入口)
距离:117米
地址:宁山西路7号书香人家停车场
距离:147米
地址:普陀山路与泾河街交叉口东100米停车场(普陀山路)
距离:152米
地址:怒江街83
距离:157米
地址:岐山西路与渭河街交叉口西北50米塔湾停车场
距离:162米
地址:泾河街30号楼附近
距离:199米
地址:怒江街83号
距离:200米
地址:怒江街158号
距离:201米
地址:怒江街93号附近水木清华停车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