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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简称:“杏林学院” 所在地:沈阳 类型:医药类

独立学院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2013-04-12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2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4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5.61万元人民币,图书为18.03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505W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505W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生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全科医生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2针灸推拿学5年医学医学100802中药学4年医学理学081102制药工程4年工学工学100701护理学4年医学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2012年学费标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含专业方向)学费14000元/生/学年,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等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2013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贷学金: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6.联系电话: 024─31679910、31679909 、18940289280传真: 024-31679909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3年4月10日 详情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17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2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48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45.61万元人民币,图书为18.03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601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601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生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全科医生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2针灸推拿学5年医学医学100801中药学4年医学理学081302制药工程4年工学工学101101护理学4年医学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2012年学费标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含专业方向)学费14000元/生/学年,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等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2013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贷学金: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6.联系电话: 024─31679910、31679909 、18940289280 传真: 024-31679909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3年4月10日详情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4-27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办学地点: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4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39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95.2万元人民币,图书为23.33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100601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601中西医临床医学(全科医生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康复医学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1中医学(全科医生方向)5年医学医学100502针灸推拿学5年医学医学100801中药学4年医学理学081302制药工程4年工学工学101101护理学4年医学理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201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为14000元/生/学年, 2014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贷学金: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6.联系电话: 024─31679910、31679909 、18940289280传 真: 024-31679909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4年4月9日详情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4-1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办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为15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为39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385.85万元人民币,图书为26.33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3.本科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4.本科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5.本科跨省招生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1302制药工程4年工学工学100501中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502针灸推拿学5年医学医学100601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801中药学4年医学理学101101护理学4年医学理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1.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201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为14000元/生/学年, 2015年最终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贷学金: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6.联系电话: 024─31679902 、31679909 、31679910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传 真: 024-31679909、31679912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5年4月10日详情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13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办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学习年限: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期限为5-7年;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及药学类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期限为4-6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4.14万平方米(约合51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78平方米;生师比21;专任教师为20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7.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63.1万元人民币,图书为30.02万册,生均图书41册。二、计划特别说明1.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2.本科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1302制药工程4年工学工学100501K中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502K针灸推拿学5年医学医学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医学医学100704T药事管理4年医学理学100801中药学4年医学理学100802中药资源与开发4年医学理学101005康复治疗学4年医学理学101101护理学4年医学理学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并加盖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印章。2.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2016年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2016年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和护理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期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奖贷学金: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我校设有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具体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6.联系电话: 024─31679902 、31679907 、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传 真: 024-31679909、31679912网 址: http://www.lncmxl.edu.cn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016年4月8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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