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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Liaoning urban construction technical college 简称:“辽宁城建” 所在地:沈阳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公办全日制专科/专科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020-02-12
为切实做好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不断改进招生考试制度,推动学院招生改革,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 长:王莉、王斌副组长:冯利、王健成 员:王洪俊、谭禾丰、李家宝、薛民、陈越、王安朋、于海泳、曾铄、黄宪卓职 责: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单招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单招工作。(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1、综合组:组 长:王洪俊职 责:负责与教育厅、省招办沟通,做好招生宣传,协调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发布考试信息录取等。2、考务组:组 长:谭禾丰职 责: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命题、编排考场、组织考试。3、安全组:组 长:薛民职 责:负责校园和考场、保密室等全面安全及车辆停放工作。4、收费组:组 长:王安朋职 责:负责考生考务费的收取、退费。5、保障组:组 长:于海泳职 责:负责考试的全面保障工作(学院的环境卫生、电力供应及考生、家长就餐等)。6、接待组:组 长:李家宝职 责:负责院内宣传(条幅等),车辆的调配,家长接待(发放家长须知)及带领家长参观校园。7、监察组:组 长:陈越职 责:负责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监察及接待考生、家长投诉(公布投诉电话)。8、服务组:组 长:曾铄、黄宪卓职 责:负责安排学生干部,为单独招生考试服务。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学费(元/年)1建筑设计540101高中/中职348002建筑室内设计540104高中/中职35000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高中/中职350004建筑工程技术540301高中/中职350005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540304高中/中职350006土木工程检测技术540303高中/中职350007建设工程监理540505高中/中职3500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2高中/中职350009市政工程技术540601高中/中职3500010工程测量技术520301高中/中职350001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540701高中/中职3480012建设工程管理540501高中/中职3500013工程造价540502高中/中职3500014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40403高中/中职3500015给排水工程技术540603高中/中职3500016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40402高中/中职3500017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40404高中/中职35000说明: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复为准。三、招生对象及报名、资审、确认、缴费与报到(一)招生对象取得辽宁省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和中职考生。(二)报名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2.报名时间:3月10日至4月5日(高中)5月15日至6月15日(中职)3.报名网址:http://www.lncjxy.com(单招报名入口)(三)资格审查辽宁省招考办协助我院对报考我院学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生于4月11—12日(高中)、6月20—21日(中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四)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和退费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缴费详细说明见学院网站具体说明。网银缴费时间:3月10日至4月5日(高中)5月15日至6月15日(中职)2.根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生在校学习和实际住宿的时间长短按月退还学费、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3.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五)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六)报到九月初报到,具体事宜见录取通知书。五、命题及考试(一)命题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考试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语文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总分300分。(高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专业综合100分、专业技能100分,总分500分。(中职)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高中)2019年6月22日(中职)考试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三)考试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六、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高中毕业生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中职毕业生志愿表中设置1个专业志愿。七、录取办法(一)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三)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八、录取审核(一)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二)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三)高中考生5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中职考生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不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在收费标准、学籍注册、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九、申诉及举报方式考试申诉与成绩复核:024-86609918 024-86609919考试、录取举报:024-887978362019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序号时间工作内容13月10日至4月5日(高中)5月15日至6月15日(中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24月11—12日(高中)6月20—21日(中职)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34月13日(高中)6月22日(中职)考试44月14日—4月16日(高中)6月22日—6月24日(中职)评卷、汇总成绩54月17日(高中)6月25日(中职)公布成绩、录取64月18日(高中)6月26日(中职)公布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备案详情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2020-02-19
专业名称班级数计划总计辽宁省外省理科合计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江西新疆理科文科中职单招建筑设计21043549205510建筑室内设计31595549551055101051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16545405030510510建筑工程技术7381219504864910101051010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1480480土木工程检测技术211130174816115建设工程监理211230174916511市政工程技术2940940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288178506010551010155工程测量技术2960960房地产经营与管理211130174915510建设工程管理211130174816106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1474700工程造价4213121504251010107给排水工程技术2920920建筑电气工程技术2980980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1430430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298454855总计4523718651085010093391040104040105503030202118105详情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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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专业录取分数线20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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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2020-12-10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2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10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玉英、王 斌  副组长:冯 利、王 健  成 员:赵智博、刘 鑫、刘 兴、黎 勇、陈 越、王安朋、宁宇夫、齐振军  职 责: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扩招专项考试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扩招专项考试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综合组:  组 长:赵智博  职 责:负责与教育厅、省招办沟通,做好招生宣传,协调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发布考试信息录取等。  2、考务组:  组 长:刘鑫  职 责: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命题、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考生交卷后的教务管理工作。  3、安全组:  组 长:黎勇  职 责:负责疫情防疫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排查、车辆停放、校园、考场和保密室安全以及考生交卷后的管理等工作。  4、收费组:  组 长:王安朋  职 责:负责考生考务费的收取、退费。  5、保障组:  组 长:宁宇夫  职 责:负责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电力供应及工作人员就餐等考试的全面保障工作。  6、接待组:  组 长:刘兴  职 责:负责院内宣传(条幅等)、车辆的调配。  7、监察组:  组 长:陈越  职 责:负责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监察及接待考生、家长投诉(公布投诉电话)。  8、服务组:  组 长:齐振军  职 责:负责检查候考区考生的基本防护用品,组织候考区秩序,统筹考生分批错时考场带入,以及考生交卷后管理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2、A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普通高中学生;B类招生计划只招收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C类招生计划只招收退役军人;D类招生计划只招收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E类招生计划只招收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校人员。  三、报名、缴费及体检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报考。已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20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cjxy.com(报名入口)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于9月24日-25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和退费  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网银缴费时间:9月11日至9月20日  2.根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生在校学习和实际住宿的时间长短按月退还学费、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3.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报到  具体事宜见录取通知书。  四、命题、考试及违规处理  (一)命题管理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文件要求,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103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1)A、B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数学100分,语文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C、D、E类考生: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基础知识100分、逻辑思维100分、技能知识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 9:00—11:00  3、考试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三)教务管理  根据考生的专业基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省里的相关文件具体执行,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的同时,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就业择业能力。  (四)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提出控制分数线要求,总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报考A、B类考生,按照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  2、报考C、D、E类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技能知识、基础知识、逻辑思维成绩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七、录取结果及录取审核  (一)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考生预录取结果于审核结束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三)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为保障2020年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我  院将结合国家、省、市防疫工作要求以及我院防控新冠疫情工作预案制定如下防控措施。  (一)预防措施  1、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必要进校人员配戴口罩以间隔1米以上距离排队扫描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陪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2、疫情期间举行的各类招生类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人数为30人一个考场。  3、考前由后勤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将所有考场窗户全部打开,确保通风。在考前和每一考试场次结束后,对考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4、由后勤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在考试现场值班,对身体突然出现不适人员开展应急救助。  5、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消毒液,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可以使用。  6、准备备用隔离考场,预防突发情况。  7、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控制措施  1、在测量体温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当事人需提供就诊病历,如属于普通病因,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如不能提供病历,则不得入内。  2、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考场,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主考部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将情况向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  3、考试全部结束后,要对整个考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九、招生咨询、申诉及举报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86609919 13804900399  024-86609918 13604900499  高职扩招咨询QQ群:812648494  考试申诉举报电话:024-88797836详情
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4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硕路88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约合276.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5平方米;生师比26.9%;专任教师1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9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83.6元;图书30.2万册,生均图书46.9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1540101建筑设计3年3-5年文理兼招48002540104建筑室内设计3年3-5年理工50003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500045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5540304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6540303土木工程检测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50007540505建设工程监理3年3-5年文理兼招50008540601市政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9600202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0520301工程测量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15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480012540501建设工程管理3年3-5年理工500013540502工程造价3年3-5年理工500014540504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3年3-5年理工50001554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654040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754040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854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为105%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文科按文综合、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6.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024-86609919    13604900499传    真:024-88797811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邮    编:110122网    址:www.lncjxy.com 详情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4.办学层次: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约合276.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3平方米;生师比19.3%;专任教师19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2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799.9元;图书27.7万册,生均图书60.5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学费(元/年/生)1540101建筑设计3年3-5年理工48002540104建筑室内设计3年3-5年理工50003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年3-5年文理兼招500045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5540304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6540303土木工程检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7540505建设工程监理3年3-5年理工50008540601市政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9600202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05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年3-5年文理兼招480011540501建设工程管理3年3-5年理工500012540502工程造价3年3-5年理工50001354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454040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554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654040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17520301工程测量技术3年3-5年理工5000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为105%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文科按文综合、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6.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024-86609919    13604900499传    真:024-88797811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邮    编:110122网    址:www.lncjxy.comE - Mail:lncjxy@163.com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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