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老旧车主要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以下5种车,都属于老旧车的行列:
1、2000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4、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5、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登记注册的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一类是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kg(含12,000kg)的重型载货车
(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kg(含10,000kg)且小于12,000kg的中型载货车。
另一类是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kg(含12,000kg)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
(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kg(含10,000kg)且小于12,000kg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注: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18,000元,中型载货车每辆可补贴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