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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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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

英文名:Northeastern University 简称:“东大” 所在地:沈阳 院校代码:10145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理科类/文科类/考研院校/985/211/研

211工程985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111计划
  • 东北大学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18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2020-10-21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方式选拔专业意向笃定、专业潜质突出的“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计划总计划320人,不占我校在辽宁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二、报名条件符合辽宁省高考报名条件,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辽宁省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三、报名及志愿填报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纳入辽宁省高考志愿统一填报,设在辽宁省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报考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不影响正常填报其他批次高考志愿和录取。报名考生按要求在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有效填报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完成报名。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填报专业服从即视为无条件服从,录取时将不再征求意见。院校代码、专业代码和填报要求详见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还需提交加盖中学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将材料传真至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四、资格审查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分科类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于7月2日18:00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上公布。五、考核1.报到及领取准考证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7月3日8:00-17:00到东北大学报到,采集指纹,领取准考证。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2.考核考核内容:专业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科目:①创新潜质综合测试(满分100分);②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满分100分);③专业潜质测试(满分100分),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志愿参加相应的专业潜质测试。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类)对应的专业潜质测试方向如下表:考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考核时间:7月4日。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于7月8日左右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示。六、录取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时不计专业潜质测试成绩。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10个考试科目全部为A计5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分。相关科目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视为该科没达到A。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4.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对于经我校审查和考核后确实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在确定考核资格和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5.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6.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7.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七、监督机制1.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生考核工作。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申诉监督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024-83687392,学校监察室024-83687318。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八、联系方式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网址: www.neuzs.com。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东北大学2019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2020-10-21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方式选拔专业意向笃定、专业潜质突出的“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计划总计划340人,不占我校在辽宁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二、报名条件符合辽宁省高考报名条件,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辽宁省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三、报名及志愿填报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纳入辽宁省高考志愿统一填报,设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报考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不影响正常填报其他批次高考志愿和录取。报名考生按要求在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有效填报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完成报名。填报专业服从即视为无条件服从,录取时将不再征求意见。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院校代码、专业代码和填报要求详见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四、资格审查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分科类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其中理工类将分别划定A和B两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A合格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在理工甲类和理工乙类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录取(理工乙类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B合格线未到达A合格线且所报专业中含理工乙类专业志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仅能录取至理工乙类专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于7月3日18:00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上公布。五、考核1.报到及领取准考证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7月4日8:00-17:00到东北大学报到,采集指纹,领取准考证。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2.考核考核内容:专业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科目: ①创新潜质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②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满分100分); ③专业潜质测试(满分100分),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志愿参加相应的专业潜质测试。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类)对应的专业潜质测试方向如下表:考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考核时间:7月5日。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于7月9日左右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示。六、录取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时不计专业潜质测试成绩。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10个考试科目全部为A计5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分。相关科目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视为该科没达到A。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七、监督机制1.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生考核工作。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八、联系方式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网址:zs.neu.edu.cn。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东北大学2020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2020-10-21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计划计划招生340人,不占我校在辽宁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注:1.录取时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2.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二、报名条件符合辽宁省高考报名条件,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辽宁省招办公布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控线)的考生均可报考。三、报名及志愿填报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纳入辽宁省高考志愿统一填报,设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报考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不影响正常填报其他批次高考志愿和录取。报名考生按要求在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有效填报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完成报名。填报专业服从即视为无条件服从,录取时将不再征求意见,理工类专业服从调剂仅在理工甲类专业内进行调剂。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院校代码、专业代码和填报要求详见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四、资格审查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分科类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其中理工类将分别划定A和B两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A合格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在理工甲类和理工乙类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录取(理工乙类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B合格线未到达A合格线且所报专业中含理工乙类专业志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仅能录取至理工乙类专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于8月3日左右在东北大学招生网上公布。五、考核1.报到及领取准考证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8月5日8:00-16:00到东北大学报到,领取准考证,并须按《关于提醒相关考生严格遵守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防疫要求的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能按时报到或未按防疫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2.考核考核内容:专业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科目: ①创新潜质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②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满分100分); ③专业潜质测试(满分100分),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志愿参加相应的专业潜质测试。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各专业(类)对应的专业潜质测试方向如下表:考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考核时间:8月6日。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于8月9日左右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示。六、录取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时不计专业潜质测试成绩。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10个考试科目全部为A计5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分。相关科目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视为该科没达到A。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注: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成绩计算办法及其他相关工作可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另行公布。七、监督机制1.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生考核工作。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八、联系方式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网址:zs.neu.edu.cn。九、其他1.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东北大学名义擅自举办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试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十、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提醒相关考生严格遵守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防疫要求的公告》详情
东北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19-06-0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第三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第六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考生和调控各省生源质量。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将预留计划和因生源不足而调减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或有同分考生的省份。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招生类型任务。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浙江的调档比例为100%。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5、46、47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上海、浙江考生的优先录取顺序分别按照上海、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规定的同分处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第十六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和性别有要求。采矿工程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建议男生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九条 内蒙古和江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B+、B+”“B+、B(B、B+)”。校本部招收江苏考生理科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秦皇岛分校招收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1合格。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校本部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大部分专业学费为2500-52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45000元/年,国外学费24252英镑/年、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第二十四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du.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详情
东北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东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北大学,国标代码为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北大学在辽宁省沈阳市设有南湖、浑南等校区,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第三条  东北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东北大学(校本部)(10145)(以下简称“校本部”)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以下简称“秦皇岛分校”)两个招生代码,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校本部录取的新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就读,南湖校区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秦皇岛分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就读,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第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问题,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活动,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地区)招生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第六条  东北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类)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东北大学将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第八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综合评价录取、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等考生)、保送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秦皇岛分校不承担特殊类型招生任务。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一般为100%。第十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5、46、47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三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第十四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第十六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第十七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医学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环境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第十九条  内蒙古和江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B+、B+”“B+、B(B、B+)”。校本部招收江苏考生理科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秦皇岛分校招收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B+、B,必测为4C1合格。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等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分别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网查询。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本部按辽宁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实际结算时多退少补。校本部大部分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2500-5200元/年;艺术学院专业学年学费标准100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年学费标准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45000元/年,第四年达到赴英国邓迪大学学习要求的学生,学费标准按照英国邓迪大学学费标准由邓迪大学收取,同时东北大学收取学籍注册费4500元/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年学费30000元/年,国外学费(含注册费)4148欧元/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学分制收费具体情况参照学校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爱心物资、社会奖(助)学金多种资助形式并存的绿色物质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同时注重精神引领与能力提升,打造一系列成长成才计划,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第二十四条  秦皇岛分校在招生中的相关要求、收费标准、大类招生及专业分流等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招生实施办法》。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是东北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应用统计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19145)招生,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56000元/年。第二十五条  东北大学校本部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24-83687392,传真为024-23891272,电子邮件为ddzsb@mail.neu.edu.cn,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edu.cn。秦皇岛分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为0335-8051798,传真为0335-8051799,秦皇岛分校招生网网址为http://zs.neuq.edu.cn。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详情
东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1-11
为了推动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队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男子篮球招收5人,其中后卫2人、前锋2人、中锋1人。2.田径招收25人,其中男子约5-15人、女子约5-15人。注: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计划5月初公布。二、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进行过运动员注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报名办法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上传材料工作均在网上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201502/20150212/1429896716.html)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2月28日。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项目证书可报考100米、200米、400米项目。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障碍跑、马拉松项目证书可报考800米、1500米、3000米(女子)、5000米(男子)项目。跨栏项目证书可报考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项目。跳跃项目证书可报考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项目。投掷项目证书可报考铅球、铁饼、标枪项目。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进行查验。请考生报名前登陆该系统查验证书。证书在系统上未能通过查验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对等级证书无法在查询系统查验且无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的报名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招生办公室对报考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2017年3月6日公布审核结果。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初审合格考生于2017年3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到东北大学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准考证。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四、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1.田径: 2017年3月10日上午,东北大学田径考点。2.男子篮球:2017年3月10日下午,东北大学体育馆。注: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可能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测试成绩。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确定候选考生学校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各项目(位置)招生计划确定候选考生名单,并对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加分)提出“一本线”、“二本线”、“二本线65%”和“文化单独考试”的相应录取要求。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上海、浙江),文化课分数线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候选考生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六、文化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起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凡是获得“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至23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单独考试单科及总分合格线。七、录取政策高水平运动队候选考生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凡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或文化单独考试合格)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候选考生,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为止。八、填报志愿和录取1.候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3日内按省级招办和我校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并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文化成绩、填报专业等信息告知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资格。2.文史类、体育文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体育文和文史类专业,理工类、体育理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体育理和理工类专业。考生填报专业的范围为:享受一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以外的专业(类);享受二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工商管理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文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类);享受二本线65%和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工商管理学院、体育部、文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类)。3.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考虑考生的个性特长和学习能力,结合各专业录取情况安排录取专业(类)。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分流。4.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训练、活动,并承担相关比赛任务。入校后,运动队训练比赛将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学校官网(www.neu.edu.cn)将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九、相关说明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替考、冒名顶替入学、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十、监督机制东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全程监督,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一、联系方式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十二、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东北大学2017年篮球测试标准.doc东北大学2017年田径测试等级标准.doc详情
东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简章2017-04-20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一、报名条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二、招生计划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150人,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我校将根据各省考核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类)、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4月30日。四、选拔程序1.初审及确定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5月30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类)。五、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1.东北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空缺名额概不递补。3.学校将对录取后的高校专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学资格。七、联系方式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819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 电话:
    %u0030%u0032%u0034-%u0038%u0033%u0036%u0038%u0037%u0035%u0035%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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