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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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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英文名:Shenyang Jianzhu University 简称:“沈建大” 所在地:沈阳 院校代码:10153 类型: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卓越计划省部共建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6
一、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25号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8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7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73.3元;图书160.7万册,生均图书88.9册。二、招生计划安排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不设预留计划。2.语种限制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3.男女比例要求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4、其他说明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  年/生)1050201英语四年3-6年文史文学4800元/年/生2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6年理工理学4200元/年/生3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4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5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6080213T智能制造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7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8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9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0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1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2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3080717T人工智能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14080801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5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6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7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8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908100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0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1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000元/年/生22081802交通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3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4082801建筑学五年4-7年理工建筑学4800元/年/生25082802城乡规划五年4-7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26082803风景园林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27082901安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8120103工程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29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0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1120203K会计学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32120404土地资源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33120405城市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4120602物流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35130310动画四年3-6年文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6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6年文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7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6年文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8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6年文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注:2020年新增2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智能制造工程和人工智能,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情况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六、录取办法1.投档比例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②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对于2018年已经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202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为: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将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日程安排:2020年2月17日前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与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8月,招生录取。录取办法: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7.联系电话:024-24693969网址:http://www.sjzu.edu.cn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4-26
沈阳建筑大学具有60余年的发展历史,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目前为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博士学科点,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5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本科教育包含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46种本科专业。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一、招生项目网球、游泳二、招生计划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17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5人,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项目招生计划备注游 泳0-13人不限男女网 球0-12人男生0-5人,女生0-7人注:考生应在我校2017年面向考生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文史类专业,仅限辽宁、河北、山东、内蒙古、黑龙江、河南、山西七个省区生源报考。三、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24日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热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网址为:http://zs.sjzu.edu.cn/。学校将对考生们在网上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2)材料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一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于2017年2月28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有效。学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情况。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五、运动技术水平测试1.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周六),在学校指定场馆进行测试。2.身份确认:请考生本人于2017年3月3日(周五),携带所寄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身份确认。3.测试项目: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游泳:基本技术(除实战能力泳式外任选两种姿势)、实战能力(专项成绩,要求实战能力泳式与所持证书相同)。六、录取办法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2.我校游泳项目将依据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网球项目将依据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不同等级的考生合格名单。3.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4.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七、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2017年起,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对于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国家体育总局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  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2日语  文数  学4月23日政  治英  语八、其他说明1.运动技术水平测试及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2.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3.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4.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九、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1.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邮    编:1101682.咨询电话: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024—24693969沈阳建筑大学体育部:024—24693528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18
沈阳建筑大学具有70年的发展历史,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目前为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博士学科点,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5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本科教育包含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47种本科专业。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1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外国留学生600余人。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一、招生项目游泳、网球二、招生计划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5人,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游泳:0-13人,不限男女网球:0-12人,男生0-5人、女生0-7人注:考生应在我校2018年面向考生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文史类专业,仅限辽宁、河北、山东、内蒙古、黑龙江、河南、山西七个省区生源报考。三、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2018年2月24日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2月24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热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网址为:http://zs.sjzu.edu.cn/。学校将对考生在网上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2)材料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一并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确保于2018年2月28日—3月4日期间邮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有效。学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情况。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存在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五、运动技术水平测试1.测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周六),在学校指定场馆进行测试。2.身份确认:请考生本人于2018年3月9日(周五),携带所寄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进行现场身份确认。3.测试项目: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游泳:基本技术(除实战能力泳式外任选两种姿势)、实战能力(专项成绩,要求实战能力泳式与所持证书相同)。六、录取办法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2.我校游泳项目将依据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网球项目将依据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不同等级的考生合格名单。3.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七、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对于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并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国家体育总局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公布。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2018年 4月21日:上午9:00-10:30 语文 下午14:00-15:30 数学2018年4月22日: 上午9:00-10:30 政治 下午14:00-15:30 英语八、其他说明1.运动技术水平测试及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2.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3.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4.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九、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1.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邮 编:1101682.咨询电话: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024—24693969沈阳建筑大学体育部:024—24693528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1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有着红色基因,具有7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种本科专业。学校有6个专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7个专业入选辽宁省普通高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有本科生11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150人,外国留学生839人。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一、招生项目游泳、网球二、招生计划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19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5人,仅招收理工类考生。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项目招生计划备注游 泳0-12人不限男女网 球0-13人男生0-5人,女生0-8人注:考生应在我校2019年面向考生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三、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14日2.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2月14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热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网址为:http://zs.sjzu.edu.cn/。(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我校将每周五对考生网上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于当天在网站公布初审合格名单。(3)材料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和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一并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字样),于2019年2月25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学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情况。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存在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五、运动技术水平测试1.测试时间:2019年3月2日(周六),在学校指定场馆进行测试。2.身份确认:请考生本人于2019年3月1日(周五),携带所寄报名材料的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进行现场身份确认。3.测试项目: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游泳:基本技术(除实战能力泳式外任选两种姿势)、实战能力(专项成绩,要求实战能力泳式与所持证书相同)。六、录取办法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考生所在省区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2.我校游泳项目将依据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网球项目将依据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该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不同等级的考生合格名单。3.具有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或参加指定赛事并获得相应名次的优秀运动员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须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4.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须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6.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7.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七、其他说明1.运动技术水平测试及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2.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3.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4. 我校将在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如发现材料伪造、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5.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九、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1.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邮 编:1101682.咨询电话: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024—24693969沈阳建筑大学体育部:024—24693528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4-27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9.6 ;专任教师75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3%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3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361.2元;图书148.6万册,生均图书86.9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不设预留计划。2.语种限制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专业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汉语进行双语教学;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3.男女比例要求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4.其他说明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省教育厅审核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  年/生)1030101K法学四年3-6年文史法学4000元/年/生2050201英语四年3-6年文史文学4800元/年/生3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6年理工理学4200元/年/生4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5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6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7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8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9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0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1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2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3080801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4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5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6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7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808100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9081005T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0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1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000元/年/生22081802交通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3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4082801建筑学五年4-7年理工建筑学4800元/年/生25082802城乡规划五年4-7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26082803风景园林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27082901安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8120103工程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29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0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1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3-6年文史管理学 4000元/年/生120201K工商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 4000元/年/生32120203K会计学四年3-6年文史管理学4000元/年/生120203K会计学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33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四年3-6年文史管理学4200元/年/生120206人力资源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4120404土地资源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35120405城市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6120602物流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37130310动画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310动画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8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9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40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我校2018年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有:材料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工商管理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设计学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机械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按大类学习阶段,按照其包含各专业中收费标准最低的专业收取学费。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助学和助困的具体措施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一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或全部费用;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时可申请学费减免;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慈善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助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1)专业安排原则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法学专业为语文、外语、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①英语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科目成绩。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对于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区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塔城地区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返回塔城地区就业。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区,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为: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区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将在省区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工作程序: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日程安排:2018年2月24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8年3月9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8年3月10日,运动技术水平测试;2018年7月,招生录取。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按照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及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7、联系电话:024-24693969网址:http://www.sjzu.edu.cn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区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二○一八年四月 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2019-05-10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专任教师81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0%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236.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751.6元;图书153.94万册,生均图书88.3册。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不设预留计划。2.语种限制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3.男女比例要求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4.其他说明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省教育厅审核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三、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  年/生)1050201英语四年3-6年文史文学4800元/年/生2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四年3-6年理工理学4200元/年/生3080201机械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4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5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6080403材料化学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7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8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9080412T功能材料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0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1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2080801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3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4081001土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15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6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708100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8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19081201测绘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000元/年/生20081802交通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1082502环境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2082801建筑学五年4-7年理工建筑学4800元/年/生23082802城乡规划五年4-7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24082803风景园林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元/年/生25082901安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26120103工程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27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28120105工程造价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29120203K会计学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30120404土地资源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元/年/生31120405城市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元/年/生32120602物流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元/年/生33130310动画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310动画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4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5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503环境设计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36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6年艺术(文)艺术学10000元/年/生130504产品设计四年3-6年艺术(理)艺术学10000元/年/生我校2019年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有:机械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情况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按大类学习阶段,按照其包含各专业中收费标准最低的专业收取学费。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1)专业安排原则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对于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区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区,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2019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为: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区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将在省区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专业志愿靠前者;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工作程序: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日程安排:2019年2月14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9年3月1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9年3月2日,运动技术水平测试;2019年7月,招生录取。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具有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或参加指定赛事并获得相应名次的优秀运动员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须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须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按照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及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7、联系电话:024-24693969网址:http://www.sjzu.edu.cn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区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二○一九年四月    详情
沈阳建筑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10-01-27
沈阳建筑大学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 2000 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建校历史追溯到1948年成立的东北兵工专门学校。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建筑面积 44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学校设有15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3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46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642人,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46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和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余人。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600人。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涵盖工、管、理、文、法等学科门类,学校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7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8个专业,学校于2006年9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了国家建设部的专业评估。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为辽宁省示范专业。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3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4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 学校2002-2009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十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41784.5万元,累计科研立项2860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700余项, 243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图书馆馆藏图书156.71万册。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之首。学校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五”以来,学校承担教改立项国家级8项,省部级75项。 “十五”以来编写并出版教材、著作224部,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56项。 2005 年、2008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和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建筑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及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基本训练,掌握艺术理论、建筑室内外环境、公共艺术设计方法及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等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综合处理艺术与环境、建筑艺术与相关建筑技术等因素关系的能力和进行各类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及公共艺术设计等基本技能。  本专业设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学概论、中外美术史、建筑装饰艺术史、室内设计原理、景观规划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史概论、环境心理学、装饰构造与材料、各类建筑室内环境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场地实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数字艺术制作等。  景观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学概论、中外美术史、城市建筑艺术史、环境雕塑、园林、景观设计史及设计原理、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景观建筑与室内设计、景观与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与设计、场地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数字艺术制作等。  公共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学概论、中外美术史、建筑装饰艺术史、景观建筑设计、壁画艺术设计、装置艺术设计、金属艺术设计、公共设施艺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数字艺术制作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设计、规划、教育、研究、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工程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工业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现代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及视觉传达设计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主要掌握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法则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外观、结构与功能、材料与工艺、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产品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造型设计上的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先进软件并具有较高的操作与设计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产品设计、设计图学基础、电脑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概论、机械设计基础、透视图学、效果图表现技法、产品模型设计与制作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公共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广告学专业(广告设计方向)(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广告媒体、广告设计与传播、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本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强调多元性、创造性,注重学生广告设计和艺术创作全方位能力的培养。学生通过专业的系统学习,具备广告设计理论与技能、数字媒体广告设计理论与技能,影视媒体广告设计理论与技能等方面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具备完成广告设计、创意及制作等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艺术修养,具备较强的艺术创作和设计表现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平面设计、书籍装帧、动画创意、卡通形象设计、CI设计、电脑动画制作、广告创意、包装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创意、摄影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及各类传媒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动画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游戏创作和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动画、影视、游戏、网络媒体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基本训练,主要掌握动画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深厚的文化根底和扎实的表现技能,具有运用专业设计相关知识综合处理动画原画、动画创作设计与编导、数字影视、游戏动画制作以及计算机三维创作理论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专业素描、专业色彩、动画概论、动画剧作基础、形态构成、人体解剖、中国画基础、动画创作、多媒体设计、动画音效设计、影视短片创作、视听语言与分镜画面设计、动画场景设计、漫画与连环画、影视导演艺术、摄影基础、游戏策划、剧本编写、表演、电影史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电影、电视、网络、动画设计公司及相关媒体的制作岗位从事影视动画创作、动画设计、后期合成、影视特效、互动游戏等方面的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河南、湖南、江西、山西等9个省份计划招收艺术类考生264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120人,工业设计专业48人,广告学专业(广告设计方向)72 人,动画专业24人。  注:本招生计划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1 [2] 下一页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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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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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编:
    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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