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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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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英文名:Liaoning Financial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辽宁金融” 所在地:沈阳 院校代码:12895 类型:财经类/专科

省示范性高职
  •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1
一、报名条件(一)符合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已经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二)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二、招生专业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科类学费∕年学制1630201金融管理40文理兼招48003年2630202国际金融40文理兼招48003年3630209互联网金融40文理兼招50003年46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40文理兼招45003年5630205保险80文理兼招48003年6630203证券与期货80文理兼招48003年7630206投资与理财80文理兼招48003年8630501国际贸易实务40文理兼招48003年9630903物流管理40文理兼招45003年10630701市场营销70文理兼招45003年11640101旅游管理40文理兼招48003年12610207动漫制作技术30文理兼招50003年13630801电子商务112文理兼招48003年14610211信息安全与管理30文理兼招48003年15610212移动应用开发30文理兼招50003年合 计792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一)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查询。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9:00—3月28日12:00;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二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4.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请考生于3月31日登录报名网页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三)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4月1日9:00—4月3日16:00登录报名网页按要求缴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因故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按报名网页规定的方式到校现场缴费。(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4日9:00—4月6日16:00登录报名网页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协助到校打印。四、命题及考试(一)命题学校选聘校外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要求命题。命题、评卷等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二)考试考试形式:笔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各150分,综合素质与技能100分,总分400分。考试范围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要求。考试时间:4月8日9:00——12:00考试地点: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注: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五、录取办法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二)录取原则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有两人以上三科成绩完全相同且计划不足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3.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执行。(三)录取审核1.录取工作组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2.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核准后,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六、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七、新生报到及复查(一)新生报到与普通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二)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三)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八、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安排3月10日9:00—3月28日12:00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3月29日—3月30日考生资格审核3月31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4月1日9:00—4月3日16:00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月4日9:00—4月6日16:00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8日9:00—12:00考试4月9日—4月12日评卷、汇总成绩4月12日14:00公示成绩4月13日8:30—12:00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到校“查分”4月14日公布预录取结果4月下旬省招考办审核学校录取结果5月—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九、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校监察审计处负责。联系电话:024-62837609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4-62299413,62837633,62837655,62299955传真:024-62837677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邮政编码:110122咨询QQ群:583701889单独招生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1
一、组织领导 (一)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二、报名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并取得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校4月7日单独招生考试;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6月30日单独招生考试。 (二)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序号招生对象专业名称计划科类学费∕年学制1高中毕业生金融管理40文理兼招48003年2高中毕业生国际金融40文理兼招48003年3高中毕业生互联网金融40文理兼招48003年4高中毕业生统计与会计核算40文理兼招45003年5高中毕业生保险80文理兼招48003年6高中毕业生证券与期货80文理兼招48003年7高中毕业生投资与理财80文理兼招48003年8高中毕业生国际贸易实务40文理兼招48003年9高中毕业生物流管理40文理兼招45003年10高中毕业生市场营销70文理兼招45003年11高中毕业生旅游管理40文理兼招48003年12高中毕业生动漫制作技术30文理兼招50003年13高中毕业生电子商务85文理兼招48003年14高中毕业生信息安全与管理65文理兼招48003年15高中毕业生移动应用开发30文理兼招48003年16中职毕业生会计20048003年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录取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四、报名 (一)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高中考生2018年3月9日——3月26日;中职考生2018年6月1日——6月20日。 3.填报志愿:高中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中职考生只可报考会计专业。 4.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高中考生于3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中职考生于6月2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缴纳报名及考试费高中考生于4月1日——4月3日缴费,中职考生于6月24日——26日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及考试费120元/人,因故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按报名系统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到校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高中考生于4月4日——4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中职考生于6月27日——6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故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招生咨询电话协助到校打印。 五、命题与考试 (一)高中考生根据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高中考生总成绩=该考生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思想政治成绩 选取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4门科目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之和作为考生总成绩。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以辽宁省教育厅提供的数据为准,成绩产生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7日。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考生职业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专家考评组,制订并依据《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方案》开展测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实行全程监督。 (4)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中职考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1.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2.文化课满分24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80分)。命题范围参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 3.专业综合课满分100分。命题范围参照《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辽教发〔2017〕92号文件附件)。 4.职业技能考试满分60分。命题范围参照《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辽教发〔2017〕92号文件附件)。 (三)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命题工作。 (四)考试时间。高中考生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7日;中职考生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考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地点: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六、录取办法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高中考生依次按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中职生依次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有两人及以上所有单科成绩完全相同且计划不足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 3.因生源不足等原因,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执行。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录取审核 1.录取工作组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2.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核准后,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及复查 (一)新生报到与普通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安排3月9日9:00——3月26日12:00高中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3月27日——3月29日高中考生资格审核3月30日公布高中考生资格审核结果4月1日9:00——4月3日16:00高中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月4日9:00—4月5日16:00高中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7日高中考生考试4月7日——4月10日评卷、汇总成绩4月10日14:00公示成绩4月11日8:30-12: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4月12日公布高中考生预录取结果4月30日省招考办审核高中考生预录取结果6月——7月发放高中考生录取通知书6月1日9:00——6月20日12:00中职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6月21日——6月23日中职考生资格审核6月24日公布中职考生资格审核结果6月25日9:00——6月26日16:00中职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6月27日9:00——6月28日16:00中职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30日中职考生考试6月30日——7月4日评卷、汇总成绩7月4日14:00公示成绩7月5日8:30-12: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7月6日公布中职考生预录取结果7月20日省招考办审核中职考生预录取结果8月发放中职考生录取通知书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申诉电话:024-62837609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24-62299413,62837633,62837655,62299955 传真:024-62837677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QQ群:482476845 单独招生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拟招专业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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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高中单招分数线2020-02-11
录取专业录取人数分数段总分动漫制作技术30最高344.00最低261.00信息安全与管理65最高339.00最低231.00移动应用开发30最高329.00最低258.00金融管理40最高352.00最低322.00国际金融40最高340.00最低295.00证券与期货80最高306.00最低214.00保险80最高305.00最低213.00投资与理财80最高306.00最低249.00互联网金融40最高344.00最低294.00统计与会计核算40最高354.00最低306.00国际贸易实务40最高327.00最低239.00市场营销70最高350.00最低267.00电子商务85最高356.00最低274.00物流管理40最高349.00最低285.00旅游管理40最高349.00最低265.00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工作实施方案)2020-02-27
  一、组织领导  (一)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二、报名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并取得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校4月7日单独招生考试;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6月30日单独招生考试。  (二)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序号招生对象专业名称计划科类学费∕年学制1高中毕业生金融管理40文理兼招48003年2高中毕业生国际金融40文理兼招48003年3高中毕业生互联网金融40文理兼招48003年4高中毕业生统计与会计核算40文理兼招45003年5高中毕业生保险80文理兼招48003年6高中毕业生证券与期货80文理兼招48003年7高中毕业生投资与理财80文理兼招48003年8高中毕业生国际贸易实务40文理兼招48003年9高中毕业生物流管理40文理兼招45003年10高中毕业生市场营销70文理兼招45003年11高中毕业生旅游管理40文理兼招48003年12高中毕业生动漫制作技术30文理兼招50003年13高中毕业生电子商务85文理兼招48003年14高中毕业生信息安全与管理65文理兼招48003年15高中毕业生移动应用开发30文理兼招48003年16中职毕业生会计20048003年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录取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四、报名  (一)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高中考生2018年3月9日——3月26日;中职考生2018年6月1日——6月20日。  3.填报志愿:高中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中职考生只可报考会计专业。  4.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高中考生于3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中职考生于6月2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缴纳报名及考试费  高中考生于4月1日——4月3日缴费,中职考生于6月24日——26日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及考试费120元/人,因故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按报名系统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到校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高中考生于4月4日——4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中职考生于6月27日——6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因故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招生咨询电话协助到校打印。  五、命题与考试  (一)高中考生根据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高中考生总成绩=该考生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思想政治成绩  选取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4门科目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之和作为考生总成绩。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以辽宁省教育厅提供的数据为准,成绩产生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7日。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考生职业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专家考评组,制订并依据《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方案》开展测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实行全程监督。  (4)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中职考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1.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2.文化课满分24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80分)。命题范围参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  3.专业综合课满分100分。命题范围参照《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辽教发〔2017〕92号文件附件)。  4.职业技能考试满分60分。命题范围参照《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辽教发〔2017〕92号文件附件)。  (三)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命题工作。  (四)考试时间。高中考生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7日;中职考生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考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地点: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六、录取办法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高中考生依次按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中职生依次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有两人及以上所有单科成绩完全相同且计划不足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  3.因生源不足等原因,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执行。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录取审核  1.录取工作组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2.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核准后,为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及复查  (一)新生报到与普通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安排3月9日9:00——3月26日12:00高中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3月27日——3月29日高中考生资格审核3月30日公布高中考生资格审核结果4月1日9:00——4月3日16:00高中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月4日9:00—4月5日16:00高中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7日高中考生考试4月7日——4月10日评卷、汇总成绩4月10日14:00公示成绩4月11日8:30-12: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4月12日公布高中考生预录取结果4月30日省招考办审核高中考生预录取结果6月——7月发放高中考生录取通知书6月1日9:00——6月20日12:00中职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6月21日——6月23日中职考生资格审核6月24日公布中职考生资格审核结果6月25日9:00——6月26日16:00中职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6月27日9:00——6月28日16:00中职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30日中职考生考试6月30日——7月4日评卷、汇总成绩7月4日14:00公示成绩7月5日8:30-12: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7月6日公布中职考生预录取结果7月20日省招考办审核中职考生预录取结果8月发放中职考生录取通知书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申诉电话:024-62837609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24-62299413,62837633,62837655,62299955  传真:024-62837677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QQ群:482476845  单独招生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1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  (一)第一阶段序号专业名称拟招计划学费∕年学制1金融管理6048003年2国际金融8048003年3互联网金融8048003年4会计2048003年5资产评估与管理2048003年6财务管理5045003年7统计与会计核算5045003年8保险10448003年9证券与期货9448003年10投资与理财9048003年11国际贸易实务4848003年12物流管理8045003年13市场营销7545003年14旅游管理5048003年15电子商务11448003年16信息安全与管理5548003年17移动应用开发3048003年  (二)第二阶段序号专业名称拟招计划学费∕年学制1会计20048003年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报名、收费及体检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报名开始一周内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3月11日——4月3日;第二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15日。  2.报名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  3.填报志愿:参加我校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只可报考会计专业。  4.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四)缴纳报名及考试费  参加我校第一阶段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于4月8日——4月10日缴费,参加我校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考生于6月18日——19日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及考试费120元/人,因故无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按报名系统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到校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纳报名费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第一阶段单独招生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总分300分。  2.语文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数学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范围参考《职业核心能力基础训练》(主编:尹凤霞,范琳;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年8月)。  (二)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核评价,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文化课24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8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职业技能60分。  2.文化课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专业综合课和职业技能命题范围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9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2 号)。  (三)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命题工作。  (四)凡在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第一阶段2019年4月13日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辽宁金融职业学院第二阶段2019年6月22日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  五、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第一阶段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第二阶段依次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因生源不足等原因,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在2019年普通高考录取时执行。  4.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5.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中断学习离校,其所交的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以月为单位,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扣除后,余额予以退还。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一律不退。  六、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录取工作组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4月16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系统公布第一阶段考生成绩,6月25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系统公布第二阶段考生成绩。  (三)4月17日9:00—14:00,第一阶段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6月26日9:00—14:00,第二阶段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  (四)4月18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系统公布第一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6月27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系统公布第二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  (五)两个阶段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备案后,为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全程由学校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024-62837609  招生咨询电话:024-62299413,024-62837633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咨询QQ群:493134720  八、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工作安排3月11日9:00——4月3日12:00第一阶段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4月4日——4月7日第一阶段考生资格审核4月8日9:00——4月10日16:00第一阶段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4月11日9:00—4月12日16:00第一阶段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13日第一阶段考试4月16日公布第一阶段考试成绩4月17日9:00—14: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4月18日公布第一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4月末省招考办审核第一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7月发放第一阶段考生录取通知书6月1日9:00——6月15日12:00第二阶段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6月16日——6月17日第二阶段考生资格审核6月18日9:00——6月19日16:00第二阶段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6月20日9:00——6月21日16:00第二阶段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22日第二阶段考试6月25日公布第二阶段考试成绩6月26日9:00—14: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6月27日公布第二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7月省招考办审核第二阶段考生预录取结果7月——8月发放第二阶段考生录取通知书详情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2020-02-11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  (一)第一阶段序号专业名称拟招计划学费∕年学制1金融管理6048003年2国际金融8048003年3互联网金融8048003年4会计2048003年5资产评估与管理2048003年6财务管理5045003年7统计与会计核算5045003年8保险10448003年9证券与期货9448003年10投资与理财9048003年11国际贸易实务4848003年12物流管理8045003年13市场营销7545003年14旅游管理5048003年15电子商务11448003年16信息安全与管理5548003年17移动应用开发3048003年  (二)第二阶段序号专业名称拟招计划学费∕年学制1会计20048003年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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